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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理商利润分析: (以地级市辖6县2区为例) 1、每县区按最低2家发展,每发展1家合约金的纯利为1万元计算,则可收益 2 ×(6+2)×1=16万元。 2、供货收益,按每家每天供货900元,则每天的供货收益为16×900×10%=1440元/天。 3、全年按360天计算,则每年收益为:1440元/天×360天=51.84万元。 4、代理商总收入:16万元+51.84万元=6784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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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端零售商利润分析: (以10-20M2的标准店来估算) 1、月营业额1600元/天×30天=48000元。 2、月毛利润48000元×50%=24000元。 3、月纯利润24000元-4300元=19700元。 4、年收益19700元×12个月=236400元。 备注:2—3个月即可收回全部成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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